|
![]() |
元亨光電發布公告稱,因違反《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收到股轉公司公司業務部出具的《關于對深圳市大族元亨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意見函》。
《監管意見函》主要內容如下:
2017 年 7 月 25 日,元亨光電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回購股份的議案》,擬回購股份用作注銷以減少注冊資本。8 月 11 日,元亨光電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前述股份回購事宜。 2017 年 7 月 26 元亨光電參與并競拍取得800萬股股票,上述事宜發生之時尚未經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因減少注冊資本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的規定,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 1.4 條的規定,構成公司治理違規。
起因:
2016年7月19日,元亨能源所持有的418.18萬股亨光電股票被公開拍賣。但確被法院強制拍賣多次流拍,于是元亨光電自掏腰包競拍回購。
元亨光電稱,回購股份是為防止競爭對手惡意收購,拍賣取得的股份用作注銷以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股票本身并無不妥,但沒有經過股東大會同意。不過,由于時間倉促,元亨光電并沒有召開相關會議,于是有了違規一事。
股轉公司業務部表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決定對元亨光電出具監管意見函。
資料顯示,元亨光電主營led顯示屏、LED照明等LED應用產品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安裝及售后服務。2017年上半年實現營收1.96億元,同比增長10.24%;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665.91萬元,同比增長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