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7月17日公告,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簡稱“江西木林森”)于近期收到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的政府補貼人民幣48,972,000元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木林森”)于近期收到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的政府補貼。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中共吉安市委辦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首位產業龍頭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吉辦發【2017】4號)以及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與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已簽訂的協議書的約定,近期江西木林森收到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撥付的政府補貼人民幣48,972,000元整。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之規定,公司將上述補貼確認為遞延收益,預計對公司2017年度利潤產生一定影響。具體的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