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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規定,開展第三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請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踴躍申報。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11月1日~12日;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11月1日~13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7年10月30日
附:
2017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設定依據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審批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
五、申請材料
(一)企業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按要求填報有關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五)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并附加蓋公章的科技人員信息表,分為:姓名、出生年月、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等信息欄);
(六)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名單見附件)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復印件,驗原件)。
六、受理
網上受理時間: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2日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3日
七、審批決定機關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如需咨詢請聯系:
13662219791(龍小姐)
13554808135(胡小姐)